相关问答
离婚起诉书未写明财产分割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可以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向人民法院提出增加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当事人增加请求,...
1、起诉时房产价值可以申请资产评估公司作出评估。2、在起诉时法院会让你提供被告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提供不出,可以按照被告身份证所载提供。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的财产,如有婚内财产约定,那么离婚时就会按照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婚内财产协议的,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无法协商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确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是否破裂,而与夫妻财产是否分割无关。因此,不能以财产未分割为理由,要求法院驳回离婚的请求。 2、作为被告,有权利提出反诉,要求分割财产。因为房产涉及女方母亲的权益,在反诉的同时,还应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人。 3、如果未提反诉,法院不会审理并分割财产,但双方都有权利再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你这种情况,此时,应将女方和女方的母亲列为共同被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938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