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一方购买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 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要分情形判断。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我买的房子婚后不用算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获得的财产,而婚前的买的房子,它的获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之前,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其个人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在实践中会存在多种情形,如父母出资、婚前一方付首付等,具体是否为共同财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所对应的法律规定为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