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
通常情况下,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合意,则直接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进行处理即可。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如果男方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其次,关于欠条的落款时间,若与实际签署欠条时间不一致,则可对文字形成时间进行鉴定,以证明欠条真伪。
离婚夫妇承担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清偿。
夫妻离婚时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先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需用夫妻个人财产偿还。下列债务不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应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擅自支持无抚养义务的亲友的债务。(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4)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