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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若能接收您可在武汉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当地若需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您可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
异地若能接收您可在武汉市办理社保关系转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市社保关系所属辖区社保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需携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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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XX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人一卡”的规定要求,在省内异地办理了社保卡的人员,在新参保地参保后是无法再申领社保卡的,对于此类情况可到原参保地注销社保卡后再向新参保地申请办理。注销武汉市社保卡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鉴于您的情况,试用期属于劳动关系,单位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在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从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待遇;无接收单位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医保待遇。转移期间有中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省内流动就业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也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且随武汉市用人单位参保或在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窗口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可以依次确定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为待遇领取地如各个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则以户籍所在地确定为待遇领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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