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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贵阳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贵阳市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的须知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者其他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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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8.第2、3、4、5、6项材料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第1、7项需要原件。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证须知是: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登记申请,或者书面委托他人代办,审查通过交纳税费后三日内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缴纳哪些费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用主要包括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赁土地收入,由出租人缴纳。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出租时,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房屋租赁手续费,根据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的数量,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时收取。房屋租赁费缴纳标准:(1)房屋1。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50元。2、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80元。三、房屋中有几间房分别出租,应分别计算。非住宅1、1000平方米以下(含1000平方米),200元。2、1000平方米以上,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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