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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居民,应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持医学检查报告、《居民医疗保险病历证》和《社会保障卡》(IC卡),到市社保中心办理...
处理特殊疾病流程及相关材料:1。将以往的病史资料(出院记录、实验室检查表、疾病相关检查报告等)带到门诊医生那里。符合条件的患者应当填写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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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病种报销申请条件只要是:1、患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异,农村的贫困患者必须建档立卡,能证明自己的贫困身份,其报销补偿比例可达90%,但必须是达到条件之后才能享受此类报销。2、治疗机构的等级不同,报销比例存在差别。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在60%左右。
《通知》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根据测算,实施该政策后,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影响不大,属于承受范围之内,每年将会有约47.25万人享受待遇。 此外,贫困参保人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的,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低的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广西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同时,要求各统筹地区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大病保险。同时,各地要切实落实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的倾斜政策。
特殊病种包括:1.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3.肝脏、肾脏、心脏、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4.高血压病期(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病变之一);6.冠心病;7.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塞、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康复治疗;8.血友病;9.精神分裂症及情感性精神病; 10.肺结核;11.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肝硬化;14.苯丙酮尿症;15.帕金森氏病;16.肺心病(出现右心衰者);17.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级);18.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19.类风湿性关节炎;20.慢性活动性肝炎;21.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22.多发性硬化症;23.重症肌无力;24.肝豆状核变性;25.多发性骨髓瘤;26.系统性硬化症27.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28.垂体瘤;29.克隆病;30.癫痫;31.慢性心力衰竭;32.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33.泛发型银屑病;34.慢性丙型肝炎;35.小儿脑性瘫痪康复治疗(0-7岁);36.肺动脉高压;37.地中海贫血;38.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9.恶性肿瘤晚期恶病质(家庭病床);40.植物人(家庭病床);41.晚期血吸虫病;42.尘肺病;43.普瑞德威利综合症(小胖威利症);44.肾病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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