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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违法搭建而言依法应予拆除,但就法院能否直接满足对方要求判决你家拆除而言,取决于你家的搭建行为是否侵害了对方的权利.如影响了对方的通行,则侵...
政府的相关部门对建筑是有拆除责任的,如果政府不依法拆除违章建筑侵害公民合法利益的,是可以起诉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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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的房子住人之后也是可以拆除的。 已住人的违建处理程序如下: 1、接到违建举报,执法局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执法局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
法院能否介入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强制拆除的批复》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精神,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第二种情况是:通过诉讼申请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种情况是 适用于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规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本章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介入拆除违章建筑是维权的好时机。收到《房屋强制拆迁强制书》时,要把握诉讼和复议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章建筑,已经超过了二年没有发现和处理的,行政机关即不能再按违章建筑进行处理。 如果现在要拆除,应得到一定的补偿。 法律链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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