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流程处理医疗纠纷:1。患者和医院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2、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医疗事故赔...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医院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指派专家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关闭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形成文字资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患者或家属向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诉鉴定。如果不服三级鉴定结论,可以申请复位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机构中,患方(及家属)认为医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患办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由医务科、科室负责人协同患方封存病历,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针对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及家属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患办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患办调查落实,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医疗纠纷专家讨论后提出解决方案,交于院内纠纷协调小组进行分析总结,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上报院委会,协同医患办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患办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上报主管院长,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市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二、医疗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医患办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市卫生局医政科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4人已浏览
527人已浏览
592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