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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1、学校是否是用法定休息日补课,对于本案意义不大,除非这是桩劳动合同纠纷。本案的关键在“学校补课是否已经通知到你”或者“你应当知...
学校违反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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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方占用了我的寒假时间,她是否需要付给我平时工资的2倍或3倍呢?-----按照2倍计算工资. 2.上次问您的问题,您给我的答复让我有点疑惑,您说:教师按照规定享受寒暑假,超过的时间应该作为加班.您所说的“超过的时间”是指超过上班的时间吗?您的意思是不是在假期中值班应该作为加班呢?-----是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对假期补课,从各地方的不同有可以补课的,也有补课是被禁止的,学校的行为是否违法就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其次:学生上学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直接责任人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是学校,学校的行为是否违法不是必然导致学生死亡的原因与结果;首先应与交通事故汽车当事人协商处理;学生有购买学生保险来赔偿;学校的责任是没有什么责任的,你只有与其协商看是否能从补助这方面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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