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收养无效有: (一)收养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收养当事人的意思不真实,即他人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 (三)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收养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为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收养条件或收养程序主要包括: 1)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继承法》 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1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如果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就是无效的。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伪造的遗嘱;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也有可能导致部分无效,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遗赠抚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抚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4、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借条无效的情形:一、明知借款的用途违法。二、趁人之危签下的高利贷。三、逼迫写下的借条。四、其他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所签的借条。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人已浏览
534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