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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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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费怎么报销 办理条件 1、准予办理条件: ①已参加工伤保险; 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③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④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2、不予办理情形: ①未参加工伤保险; ②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的; ③未在我市签订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 ④未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统筹地区以外治疗工伤的; ⑤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不一致的。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如何报销: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医疗费用除按照本市规定由医疗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往外省市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从业人员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相关法律知识: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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