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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返还,需要区分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 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双方约定返还质量保证金期限,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金...
(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 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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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至两年。工程建设质量保证金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时,用于支付维修费用的资金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xxxx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与学院签订xxxxxxxx(合同名)项目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xxxxxxx,合同总金额为xxxxxxxx¥元。我公司于年月日向学院缴纳质保金xxxxxxxxxx¥元,(附:收据或转帐凭证等),质保期为xxxx年。质保期内我公司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所供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现质保期满,申请贵单位按合同全额退还质保金。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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