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如果为同居关系的,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双方在...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的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没有结婚证的,是需要分情况的,是属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的,可以按照事实婚姻处理,婚姻有效,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的,不补办结婚证的,其婚姻无效,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效力纠纷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无效。
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才能解除;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757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3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