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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迁移户口: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5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婚姻登记的,必须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一、咨询迁入地户口迁入政策,依据符合条件的迁移材料准备个人申请、相关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服复印件,提交迁入地派出所审核上报审批; 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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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婚姻户口迁移程序如下:1。准备以下材料:1。双方(男女)结婚证;2、双方(男女)身份证;3、双方(男女)户口本;4、以上三种证件复印件(其中户口本只需户主和我的两页复印件);5、计划生育证明。二、迁出户口一方所在的村委会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由迁入方持有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迁入方所在地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四、迁入方所在公安局出具迁出方户口接收证明。五、迁出方持全部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出方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六、迁入方持全部资料(含迁出方户口许可证)到迁入方所在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公民从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公安机关批准。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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