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陈述事件;(客观的语言,注意使用对方能接受的词语);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致歉内容;处理措施;(赔偿方式,致歉声明是否刊登)...
道歉必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深刻反思做错事的原因,不要逃避责任。及时纠正错误,纠正错误,挽回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诉讼状开始时必须列出原告和被告,如果有超过一名被告,则应写上第一名被告,第二名被告,依次类推,并写上原告和被告的性别、籍贯、公民身份号码、家庭地址、个人电话等,一应俱全。第二,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法院让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被告当面向原告道歉,并通过在本市报纸上发出道歉信,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被告赔偿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是多少?;被告必须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和其他诉讼请求。第三,陈述事实和理由,陈述事实。如果详细写下原告名誉被侵犯的过程,最好写下前因后果,这样更容易理解。之后再加上事实的原因,也就是事实的证据,用证据来显示事实的真实性。第四,最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写下相关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并向法院致敬。第五,署名和日期。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并非所有侵犯名誉权、荣誉权的行为都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赔偿方式,其仅适用下列侵权行为:(1)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司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2)行政机关非法拘留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3)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致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损害的。上述情形均属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限制或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同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对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损害。国家机关在纠正违法行为时,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1、消除影响。国家赔偿法中的消除影响是指国家机关承担的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影响,对受害人名誉和荣誉的赔偿方式。在运用这一赔偿方式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受害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已经受到了损害,这是消除影响适用的前提。(2)消除影响必须在受到损害的特定的范围内。即侵权行为在多大范围内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在多大范围内对受害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在多大范围消除之,以恢复受害人在公众中的名誉和荣誉。(3)消除影响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赔偿方式合并适用。如果国家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较短,损害的程序又较轻,单独适用消除影响的赔偿方式即可。否则,除为受害人消除影响外,还须用其他方式赔偿。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在我国民法中经常合并适用。两者在许多方面有相似之处,都是因为侵犯了受害人的名誉权与荣誉权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形式,都是对精神损害的补救与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恢复名誉的赔偿方式,主要适用于因为国家机关的侵权行为造成公民名誉权与荣誉权的损害,与消除影响的赔偿方式有许多共同之下表现在:(1)适用的原因相同:都是因国家机关违反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损害了公民的名誉权而给予的赔偿。(2)适用的前提相同:都是因国家机关违法行为造成的,并且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已经受到了损害。(3)补救的范围相同:受害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在多大的范围内受到损害,必须在多大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其名誉。
道歉责任主要适用于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双方可以私下要求赔礼道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礼道歉责任的性质是债务,但具有专属性。那赔礼道歉程序是如何进行的呢?1、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可以达成和解协议,改变判决中的标的物和履行方式。和解协议有效并履行的,法院应当结案。虽然法院只能口头或书面道歉,但如果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应以燃放鞭炮、敬烟、敬茶等方式代替法院判决的口头或书面道歉,应为有效和解协议。法院也可以说服当事人达成这样的协议。2、此外,如果根据当地的一般观念来看,口头或书面道歉程度不足,法院仍然应该判决口头或书面道歉,因为总比没有好。同时,鉴于其精神痛苦补偿功能较弱,应判决相对较多的安慰金。这并不妨碍法院为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说服被告道歉符合当地民俗,引导双方达成和解。例如,如果被告燃放鞭炮道歉,原告将放弃全部或部分抚慰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42人已浏览
1,004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8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