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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并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审...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施工单位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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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大型、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对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规模小、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性验收所有项目(工程)。(二)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使用等相关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整理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向施工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完成,经各单项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有竣工图、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1、盘点各种项目用户与装修公司共同按装修工程合同及工程变更签证单上所列的装修项目进行逐项逐件清点,看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部完工,没有彻底完工的项目则不予验收。主要装修项目,如墙面、地面、门窗等未彻底完工者,则应延期进行竣工验收。2、检查装修质量先检查材料品种、规格等,再仔细察看外观质量,然后用检验工具量测偏差值。对照相应装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判定该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合格者方能验收。各项目所用材料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者必须返工重做。外观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双方可商议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检查中凡超过规定偏差值的检查点数不超过总检查点数项目的30%,应判定为合格,可以验收;若超过30%者,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应加以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后验收。3、签署竣工验收单双方根据各装修项目的检查结果,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单。其内容包括装修项目名称、工程量及质量评定。在竣工验收单中“评定为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一栏应由双方商议决定,注明装修公司应负责修整或返工重做;对于难以修整或返工而造成永久缺陷者,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4、收回余料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用户应将自购材料的余料点清收回,以备日后装修出现损坏时修补使用。对于有保存期限的材料,业主如不愿保存可与装修公司商议折价处理,也可另行处
具体流程是: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审阅工程档案资料; 三、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四、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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