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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为其他用途,造成大量耕地破坏的,...
侵占土地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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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5000—10000元。 2.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本罪罪名成立。也就是说5000才立案。 3.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4.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立案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2.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
构成侵占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司法解释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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