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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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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所以,对于中院作出的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由于该裁定为生效裁定,你不能对该裁定再提起诉讼。但是,对于生效裁定,由于你现在属于发现新证据的情形,所以,你可以提出再审申请,通过再审程序,撤销原生效裁定,重新作出裁定。 3、所以,建议你现在去当地高院,提出再审申请,同时提交证据,高院会对原裁定进行审查,如果高院认为原裁定确实存在错误,那么,高院会撤销原裁定,指令中院再审,从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异议 你何时开庭, 要早做准备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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