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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89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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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经办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政府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经办人属于故意或有重大过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应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分析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经办人是部门中事件的提出者及处理者,经办做完的事要上面主管查核。这都是政府部门业务流程的俗称,它只是业务流程中的一个阶段名称和办理人名称。
最近,在一个采访节目中,罗永浩谈到了他在创业道路上最后悔的事情,那就是他曾经让妻子为自己的签名保证了近1亿的债务,并称赞妻子的可靠性有多重要。那么作为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担保人的义务是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方式不同,具体责任也不同。比如担保人只在主合同中的担保人签字,担保人承担一般的担保责任,只有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担保人才会承担剩余的债务。此外,如果担保人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需要在主合同或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仍然承担一般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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