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伤残鉴定应当在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
关于伤残鉴定的时间,这个与伤情有关,鉴定的最佳时间是治疗终结后伤情已经恢复或者达到平稳状态的3—6个月内,伤情比较严重,稳定状态反复不定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伤残鉴定一般治疗结束,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去申请伤残鉴定的。目前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建议医疗终结之后,一年内去进行伤残鉴定。 相关法律知识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员工发作工伤,经医治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判定。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判定请求后,应当从其树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许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判定定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判定定见作出工伤员工劳动能力判定定论;必要时,能够托付具备资历的医疗机构帮忙进行有关的确诊。 第二十六条请求判定的单位或许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判定定论不服的,能够在收到该判定定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提出再次判定请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判定定论为终究定论。 拓展资料 现行各种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2、人体轻伤判定规范(试行) 3、人体重伤判定规范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判定 5、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 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判定 7、新工伤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8、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9、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 10、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1、人体损伤残疾程度标准(试行) 12、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试行) 13、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行)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医疗终结期满)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对什么时候去做工伤等级鉴定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