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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彩礼的应该是当事人。对于已经缔结婚姻的,...
离婚彩礼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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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双方解除婚约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2、如果双方登记结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3、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在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向你返还彩礼。情形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时绝对的生活困难,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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