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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发票,并要求其报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
能报。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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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当地的物价标准和保险公司制定的标准算的。一般按照路程长短、货物重量、有无特殊要求计算拖车费。如果路程较远,那么拖车费就相对较高,货物较重,拖车费也就相对提高。费用标准各省市也不统一。 2、这笔费用的收取是有一定的规定的,比图小型车辆,通常按吨位来说是2.5吨以下的,而按照座位来说则是15个客座以下的,发生拖车的时候每次的费用是200元,这是在城区道路上,而如果是在市区以外的起步价为是每次200元,同时还需要按照距离的远近,每公里收取2元或是5元不等的费用,这要根据车辆重量的大小。中型车辆和大型车辆,收费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坚持的原则是,重量中的、距离远的收费要高。
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保险公司予以报销,但必须有发票。扣车费,保险公司不予报销。个人认为“扣车费”应当由交警队承担,而不应转嫁给车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暂扣违法车,不管是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有义务保管好所扣车辆,扣车也是交警的执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所谓的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
拖车费一般认为是救援费,保险公司报销,但必须有发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修理损坏车辆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救援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造成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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