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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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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可结合你的实际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有关工伤伤残赔偿的表述,都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五级、六级伤残的或者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包括其他条款都没有涉及对多处伤残分别进行赔偿的条文。由此可见,工伤伤残赔偿只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最终、唯一的伤残等级来赔偿。工伤的多部位伤残赔偿是体现在伤残的鉴定过程(晋级原则你已知晓),而不是在赔偿的标准上。因此,你所例举的情况只能按七级伤残的标准来赔偿。
7级工伤的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和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工伤时期工资照旧发放),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30个月本人工资),以上费用除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外其他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您购买社保,则由公司承担以上全部费用,如果您同时以未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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