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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3万元至10万元、5...
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规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均可以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赌博,虽然没有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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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三千元的微信红包会立案。法律对诈骗金额的定性是:诈骗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属于较大金额;诈骗金额在3万元至10万元之间,属于巨额;诈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巨额。诈骗立案的最低要求是金额大,所以立案3000元。
根据诈骗罪的定义,能否认定为诈骗,主要看借钱的目的。如果借钱的目的是为了做生意,而后机缘巧合赌博输了,就不算诈骗。如果是以赌博为目的,可以认定为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利用微信红包进行赌博,构成赌博罪。根据《刑法》规定,只要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均可以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赌博,虽然没有聚集在一起,但是行为人通过微信群建立了密切联系,具有聚众赌博的表象特征,因此也构成赌博罪。利用微信红包聚赌符合一般赌博罪的特征:首先,根据微信红包赌博的基本规则看出,在这一抢红包的过程中,决定参与者每一轮能否抢得红包的因素包括参与者的反应能力、手机设备先进性、参与时的网速等,而进一步确定抢得红包数额则由系统随机性决定。由此可见,微信红包赌博决定资金归属的原因符合赌博罪中偶然性的行为特征。其次,微信红包赌博的标的物符合赌博罪标的物为财物的特征。再次,“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表现在组织者抽取头利的行为上。最后,建立微信群发红包,可以认定其具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目的。综上所述,微信红包赌博行为完全符合赌博罪的基本行为特征,应当认定为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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