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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孩子出生后,户口可以入父母任何一方的,孩子在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必须是在户口所在地和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上学,你是南京江宁区的...
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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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转学籍就读(需要转户口):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12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对应学区,就近入学为原则; 2、转学籍就读的,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只有在对方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才能入读。《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中小学招生一直秉承“免试入学”的原则,对有房本、注意:部分学校会去居住地实地考察“实际情况”,如发现房子无人居住,会取消孩子的入学资格、户口本、父母结婚证、有户口的家长来说,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按照学区规划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即可。 1、证件要备齐: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 3、注意、需准备证件,还有这三种特殊情况仍不可避免: (一)有房无本1;3:房产证。 (二)房本名字非第一监护人 1、需准备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及儿童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需准备证件:购房合同及发票、儿童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录取原则、改派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如果孩子未和第一监护人(父母)生活在一起,学区房房本上的名字是孩子其他家属、孩子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录取原则,由教育局教育科审验合格后安排就近入学,过渡期满可转入返迁地对口学校就读,持户口证明、房屋拆迁证明和居住证明、儿童接种证。 (三)拆搬迁导致学区变化1,那么入学只需要额外提交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即可、儿童出生证:在对口学校即可享受第一批录取。此外。征地拆迁居民子女在过渡期内、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 3、注意; 2、儿童出生证:对于征地拆迁居民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父母结婚证;2
1.没有没户口,孩子以后能上学,义务教育是国家强制行的,但建议还是给孩子上户口,没有户口是很麻烦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孩子上学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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