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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和定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工资、收入、公积金等财产; 2、夫妻双方同意共同拥有其他财产。...
界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夫妻双方结婚后,依法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财产,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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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起诉状中,对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有的诉讼请求,表述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的诉讼请求会表述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A、B、C。”,这两种诉讼请求,有什么区别,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有什么区别吗? 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的财产是双方都清楚地,但是有些财产,可能是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当诉讼请求表述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法官审理发现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在判决中,都可以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诉讼请求表述为“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A、B、C”的情况下,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发现,夫妻共同财产除了A、B、C,还有财产D,法官也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A、B、C进行分割裁判,而不能同时对财产D进行判决。原因是,如果判决书中对于财产D进行了处理,属于超诉讼请求判决,这是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理由。 那么,对于离婚诉讼中,发现了财产D,但是判决书没有进行分割,如何进行救济呢?有一个救济渠道,就是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是对此种情况的救济渠道。
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因此,如果你能举证证明丈夫向同学借款10万元,并非是为了满足共同的生产、经营、生活需要或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或者能举证证明你已与丈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则该10万元可以视为你丈夫的个人债务,否则将被当做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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