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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下班途中非自己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才视为工伤,所以您先要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看如何认定责任。2、如果您是非主要责任,则构...
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不是主要责任,可以算工伤的。一般先处理交通事故,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们尽快向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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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关于工伤的赔偿费用,如果已经缴纳社会保险的,工伤赔偿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共同承担,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由单位全额承担工伤赔偿费用。5、建议先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为你申报工伤,单位不同意申报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可以自行去劳动局申报工伤,然后等工伤认定下来以及伤情稳定后,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详询安徽大学劳动法律诊所,劳动法律援助,免费援助。
构成工伤的,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没有缴纳保险的由单位赔偿。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那么应当获得工伤保险理赔,有单位或工伤保险赔偿,如果不构成工伤,那么相关治疗费用自行承担。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向所在单位或者单位注册地劳动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和相关病例等医疗证据即可。如果单位拒绝申请和认定,那么可以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
职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如果本身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用人单位只能享有交通事故赔付(单位不再赔付);如果本身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乃至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获得肇事方赔偿后,可以再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只是其中的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再赔付。 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此复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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