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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缴。补缴流程: 1、携带劳动合同、录用登记备案表、工资发放清单到单位所在区社保办事处办理补缴; 2、个人持业务单据到指定银行缴费; 3...
1、个人如何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2、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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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入职之后就需要为员工缴纳,所以是先由单位支付,之后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每年4月份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收入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基数不变。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上限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00%,下限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社保基数即时当地上一年的年平均工资,不用计算,在当地社保局网站上有公布。员工社保缴纳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员工工资总额的22%,个人8%。 2、医疗保险:如果缴费比例是9.5%,则单位缴7.5%,个人缴2%。如果缴费比例是其他,则全部由单位承担,这种医疗缴费,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平时不能用医保卡买药,只能在住院时报销。 3、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全部由单位缴费,不涉及到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比例可以是社平基数的60%,也可以是100%。 4、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同工伤一样,没有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比例一般为6%。 5、失业保险:可以缴纳社平基数60%的百分之三,也可以缴纳社平基数百分之百的3%。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时,劳动者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三、建议劳动者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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