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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据您所说的广州办计划生育证明这件事,如果你所在单位有计生办的就不必麻烦街道办了,如果你由于健康原因不宜上环的到医院让医生写个证明交给街道计...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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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或者归国华侨的。夫妻一方经设区的市以上医疗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鉴定患不育(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怀孕的,经批准可以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要求生育,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夫妻一方或双方为非农业人口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计划生育服务证也叫生育登记服务证,是对育龄妇女在生育前所办理的生育登记的手续的证明。仅指单项。计划生育证明是由计生部门出具的涉及计划生育方面或事项的证明,是个统称。比如说,同意取环的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婚育状况证明等等,统称计划生育证明。
1、孕前到所属街道办计生服务中心(一般指女方户口所属地计生服务中心),领取一张孕检卡。 2、到计生站进行孕前检查,两人都检查的。(已经怀孕的,以上两步省略) 3、到所属街道办计生服务中心,领取一孩生育登记表(一式三份)。 4、拿孕检手册,交三十元孕检得到孕检结果。 5、填好后,男方单位盖计生专用章,女方单位盖计生专用章,男方居住地居委会盖计生专用章,女方居住地居委会盖计生专用章。四个章盖齐。 6、将以上列举资料复印件、孕检结果和登记表一并交到所属街道办计生服务中心。 7、一周之后就可以拿到“准生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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