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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构成犯罪,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按照“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情形处以拘留处罚,可以依据具体情节同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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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和堆放物品。露天烧烤摊点及其他临时经营摊点应当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划定的区域、时间段内经营,并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擅自搭设檐蓬、遮阳布或者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堆放物品。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其违法经营、堆放、搭设的物品,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按法律规定,你说的这类情况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首先,对方的主张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此,对于对方主张,您可以告知其通过诉讼解决,由法院进行审判决定。 其次,如果对方威胁您,并未造成什么损害,那么您报警公安机关也不会处理,建议您跟单位保安沟通好,或者给门卫提供对方照片,防止其随意进入你们单位。 再次,如果对方采取过激行为,到您单位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那么您或者单位都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因此,如果对方真的采取不合法行为,除了注意保护自己外,还要及时报警,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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