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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不可以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建立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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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退的.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 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 最后还是建议你谨慎退保,得不偿失.
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交,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交,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交,是否需要补交,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一般规定为20年-30年,并且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5年(或10年),才可以在退休以后免费终身享受医疗保险保障待遇。如果在退休时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需要补交社会医疗保险的三种情形广西医保局回复: 1、在职转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不满25年的退休人员(包括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要补缴不足缴费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在医保制度建立之后或从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之日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等人员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为其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缴,个人部分不须补缴。 3、用人单位被依法撤销、解散、破产、注销和改制、合并、分立、转让时,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先行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补缴医保制度建立之后或从统筹地区规定用人单位及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之日起到现在这段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补缴,个人部分不须补缴。
非工伤疾病不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工作人员治疗非工作原因的疾病,这些疾病可能是年老、身体虚弱或外部原因,但这些疾病不是工作原因,治疗这些疾病不能享受工作医疗待遇,必须用基本医疗保险方法处理。《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29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和医疗机构、药品经营机构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使参加者容易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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