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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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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自2008年9月24日起算,你的保证责任是6个月,超过6个月,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009年9月25日录音,对你没有约束力.他只能起诉借款人.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你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不用归还借款.
贷款担保人有效期。 诉讼期限为三年,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同一债务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写有还款期限的借款,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向借款人要求。如果借款人还没有出钱,就必须让借款人重写借款;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款,有二十年的有效期。
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 借款期限应根据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来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条款必须详细、具体、全面、明确,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防止产生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由此可见,乙、丙作为担保人应当承担对债务的连带责任,你有权向两位担保人主张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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