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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征地补偿不予补偿的情况有哪些

2021-07-09
1、不具有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 2、政府征地批文下达之日后栽插的花草、林木、青苗及搭建的建(构)筑物; 3、超过批准使用期限或虽未确定使用期限但已使用2年以上的临时用地上的建(构)筑物; 4、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建(构)筑物; 5、天然野生杂丛。第九条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参照农房造价给予适当补偿。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但是不是所有的土地和建筑都会给予补偿,如果是没有合法文件的建筑物、超过批准年限的建筑物以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等等都不会给予安置补偿,而农作物不是人为种植的,天然的也不会给予安置补偿,而且每个地区的安置补偿都必须按照相关的政策和标准执行,不得有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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