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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条件是: 1、股东不足50人。 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股东出资总额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由所有投资者在自愿...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一人有限公司需要什么?1、公司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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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人格、具有独立的财产及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一、有限公司名称查名1、需要起多个名字以备查询。2、公司名称查询前,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查名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有限公司名称有效期: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名称的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则可以办理公司名称延期,可以再延长半年。公司名称被核准后,可以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按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打入临时验资帐户。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银行提供的股东资金进入情况及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出具验资报告。三、办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等。四、刻章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后,可刻公司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关于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册资本减少而实收资本未发生变动的,不提交验资证明; 7、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登记附表――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实收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相应申请减少实收资本的,按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有关材料。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江苏工商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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