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强奸罪怎样量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奸罪是指男性违背女性的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般强奸罪的量刑: 1、犯强奸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实施奸淫14岁以下幼女行为的,应当从重处罚; 3、奸多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两人以上轮奸等情节恶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处10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
犯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广东省法院的量刑细则如下: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1人1次的,可以在3-5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10-12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3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人数、次数、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每增加1人,可以增加2-3年刑期。(2)强奸同一妇女、奸淫同一幼女每增加1次,可以增加1-1年6个月刑期。(3)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以增加1-3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以增加3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以增加1-2年刑期。(4)每增加1级一般残疾的,可以增加1-3个月刑期;每增加1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1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2-3年刑期。由于犯罪嫌疑人均来未成年人,有法定的从轻情节,并且不适用死刑。影响量刑的因素非常多,你所述不详,难作具体分析和预测。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227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