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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不存在临时工或者是正式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期间受伤就算工伤。即使是临时工,那也是该怎么赔偿那是老板和组织搬运的领头人之间协商的事情,尽快做工伤鉴定,防止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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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临时的雇佣关系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临时工工伤企业如何补偿: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临时工问题请示的批复》(劳办发〔1996〕238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平等的权利。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无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和常年工作中的就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工作中,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短期劳动合同。所以过去相对于正式工来说,临时工已经不存在了。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用工的,还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受相关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不同。用人单位全体劳动者,无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都应由用人单位给予工伤待遇和医疗救助,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停工留薪期间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残疾补助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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