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主合同解除担保条款并不是主合同“无效”。主合同原本是有效的,因为某些原因才解除;但这并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解除了,并不一定就债权债...
1、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并不一并随之解除。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就会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约定的无效情形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第六百八十二条 第一、二款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规定,主合同解除,担保合同随即无效。但是担保合同相对于主合同是独立存在的,其效力具有相对独立性,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约定担保合同同时解除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如担保合同没有约定主合同解除时,担保合同亦一同解除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合同可以协议解除。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解除事由的,该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担保合同。此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也可以依据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