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
结婚必须提供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去男女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工人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两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二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裁判书)注:持初级法院裁判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裁判奏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定(或公证)的在外国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外国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外国的未婚证明书。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具体规定,登记时,男女双方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及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85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