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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审理盗窃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盗窃罪的情节: (二)盗窃公私财物...
构成非法拘禁罪,但情节轻微的,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行为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则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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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据此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二、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证明中的“情节显著轻微”,与上述“情节严重”属于不同范畴。一般情况下,此案会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从轻判处并适用缓刑。
要看造成什么危害后果,是否达到违法犯罪的界限。如果累犯达到了,就会从重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盗窃时,如果盗窃金额已经达到2000或3000,可以根据当地规定定罪量刑。但如果盗窃金额相对较小,初犯悔罪表现较好,则属于轻微情节。根据有关规范,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在30万元至10万元之间,在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巨大、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考虑社会秩序,在前款规定的金额范围内,确定本地区实施的具体金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核实的,盗窃数额是否大、巨、巨,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确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根据情节轻重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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