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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
商业秘密侵权维护措施:一般来说,经营者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主张民事责任。也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投诉,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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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该条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既遂,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和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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