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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不是判多久就缓多久的,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为: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
一般按自然天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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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一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半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一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 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一年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意思。 缓刑一年: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处罚结果一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一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在两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囚犯在服刑期间仍在执行一年十二个月。网上有人说一年十个月,八个月,甚至五个月。那么,为什么人们会产生这样的误解呢?这种误解的原因应该是囚犯提前释放的事实。但是,这个事实是基于在监狱内表现良好,有可能减刑。普通减刑,一般是依据罪犯在监狱中的认罪服法、改造悔罪的情况来决定,由监狱提出意见,报同级法院裁定予以减刑。同时,检察院有权监督减刑建议。如果确实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9个月的有期徒刑,如果确实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确实有悔改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超过2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判处5年以上徒刑,执行1年半后才能减刑。因此,根据提前释放时间的判决,一年计算10个月是不科学的,容易引起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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