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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在宿舍休息不属于属于备勤时间。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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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这种事,你首先应该去报警呀.都已经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了,就等公安机关抓获他不就行了吗. 这种情况,你找不上公司呀.因为已经有证据证明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了. 如果不知道第三人的情况下,并且有证据证明公司对员工宿舍有统一管理的义务,那么可以要求公司做适当的赔偿.但也不可能是全部的赔偿.你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公司安保不到位存在责任,如果抓到偷窃者,一般盗窃者全赔,赔偿数额以你的实际损失价值为标准
请问你发病的原因是什么呢?你的下班途中是否还在工作场所内呢?有没有去医院做鉴定,你是什么病情?属于工伤的情况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一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客运伤害的,才能算作工伤。
工人休息时间在宿舍敲钉子伤到眼睛不是工伤,职工休息时间在宿舍敲钉子受伤,并非工作时间和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或者从事收尾性、预备性工作收到事故伤害的,不符合认定为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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