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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下落不明的, 退休后是否还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2022-03-20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应从何时停发退休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3]162号)规定,退休人员失踪,下落不明在6个月以内的,其退休待遇可照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其退休待遇,但对其供养直系亲属因此而发生生活困难的,由发给退休待遇的单位酌情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下落不明满四年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依法被宣告死亡的,按死亡有关待遇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走失的退休人员以后又重新出现,或者知道他的确实下落,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可以恢复他应得的待遇,需要补发的待遇,应该如数补发,但是应该扣除其下落不明期间停发养老金后的发给他的供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和待遇。 这里的按照按死亡待遇处理指的是计算丧葬费和抚恤费等职工死亡待遇,其他金额不再计算,也即是说您父亲被宣告死亡后,从暂停发放退休金之日到宣告死亡前的退休金不再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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