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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将符合专利法授权客体的技术内容,按照专利法的要求,撰写成规定的文件格式,符合规定的语言描述规则后提交给专利局,如果专利局审查没有发现不符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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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明必须具备新颖性元素,也就是说,必须具备其所在技术领域的现有知识总和中不为人知的新特征。现有知识的总和称为“现有技术”。 2、发明必须具有“创造性”或“非显而易见性”,即相关技术领域中具有一般知识的人不会轻易推导出来。 3、发明必须能够付诸工业应用,即发明必须是有用的,或者能够用于某种工业或业务目的,而不仅仅是一种理论现象。 4、发明的主题必须是依据法律“可授予专利”的主题。在许多国家,科学理论、美学创造、数学方法、植物或动物品种、自然物质的发现、商业方法、医疗方法(而不是医疗产品)或计算机程序通常都是不可授予专利的。 5、发明必须以足够清晰完整的方式在申请中予以披露,以便使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般知识的人员能够复制出来。
1、授予专利权的形式条件是需要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最主要的是具有新颖性,是指发明创造在申请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
专利权的客体,实际上是指专利保护的对象。我国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三种专利。 1、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专利的授予条件: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的条件是不同的。授予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以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和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发明创造都可以申请,我国专利法对: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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