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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没有精神损害的考虑如下,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赔偿能力有限,判决的数额过高则无法执行,不利于维护判决的严肃性。鉴于此,在附带民...
刑事附带民事有精神损失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2.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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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立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权利本位法律意识的强化,要求刑事侵权给予精神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民事法律领域已广泛确立,而在刑事立法中却予以否定,显然在逻辑上及法理上都是值得怀疑的,本文通过分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性,建议设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以保护被害人权利,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体系的统一。
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显然上述“损失”都不包括精神损害。
1、当然得不到支持。 2、如你所述,对被告人进行刑事处罚,是对被害人最大的精神安慰,所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概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3、个别案例中或许有法官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误判了精神损害赔偿,但这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如果一方提出上诉,应当要对刑事附带民事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予以撤销。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48次会议通过法释〔2000〕47号)第一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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