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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属于民事借贷纠纷,债权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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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按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复印件。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受理裁定。二、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提交起诉状复印件、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将开庭传票送原告。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的同时,要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证据、告知合议庭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于当事人来说,首先,当你或你的单位被起诉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或你的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在收到起诉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书和副本,并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提交相关证据。其次,要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按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三、开庭审理时,书记员首先宣布法庭纪律,法官查明当事人出庭情况,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指导下,找出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充分证明和质证。法院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总结了案件的重点,审判转入辩论阶段。在辩论阶段,当事人可以围绕本案的重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官一般在法庭上作出判决。如案件复杂,不适合当庭宣判,则定期宣告判决。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裁定为五日。5、申请再审并申诉当事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上诉。投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起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时,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上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执行。六、申请执行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双方或一方为公民,双方为法人或他组织六个月。一方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者处罚决定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遇到熟人借钱,这是一件非常苦恼的事情。不借,伤害友谊借,怕人不还。不用担心,所谓的借钱还钱,天经地义。遇到不还债的人,你就下决心起诉他。那么,借钱不提起诉讼需要什么证据呢?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明或户籍簿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登记机关发行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区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讼争议的法律关系发生后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借款、借款、还款承诺书等。3、证明偿还债务的证据收据或各偿还本金利息的支付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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