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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权,婚前取得则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各占一半。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股权,可以直接分割该股权份额,但是如果是有限责任...
1、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 在婚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且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 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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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权归一方所有,出资向另一方购买下一半的股权,实际分割时根据夫妻更有能力经营的一方取得公司经营权。(2)夫妻双方各自持有股份,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和分红,夫妻协商一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转让登记。(3)夫妻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离婚案件时,应当征求公司其他股东的意见。股东不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对方的,必须购买这部分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股权转让。(4)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想取得公司股权,也可以选择清算或拍卖公司,分割拍卖所得现金。
一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虽然只以其一方的名义持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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