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
1、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需要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2、在高速公路上,要将车辆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或者硬路肩上;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事故未发生现场责任,认定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或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方均无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 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当事人弃车逃逸,潜逃藏,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款,则不予减轻。
根据过错程度进行区分。过错程度分为故意、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在区分过错程度时,根据责任人的主观能动性区分故意和过失。在划分重大过失和轻微过失时,从责任人的岗位责任和选任、管理、监督、转委托等职权义务及与年龄、知识水平相适宜的常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本案甲的过错表现在雇了没有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和安排超载运输任务。没有驾驶资格,不具备驾驶机动车上路的专业技能,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根源;安排超载运输,又为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隐患。乙的过错表现在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造成经济赔偿,二者的过错责任相当。对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可确定追偿份额。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一)根据事故现场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处放置发光或反光锥和警示标志,并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指导。如果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现场处置,勘察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还应根据情况提前组织分流事故现场来车方向,并放置绕行提示标志;(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救援、勘察等车辆停放在安全方便抢救、勘察位置、开启警示灯、夜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找到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事故嫌疑人;(五)其他需要立即开展的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8人已浏览
577人已浏览
1,444人已浏览
3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