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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都可以,就是把户口迁到别的地方1、带好你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2、带上你独立的房产证、土地证(就是你的自建房的证),也可以带上村委会盖章...
可以拿孩子的出生证到父母两人其中一个人的户口上户即可。 孩子上户所需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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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户口登记问题的意见》,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即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母自愿定居的政策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定居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提供合格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户口迁移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当事人的配偶可以综合选择合适本人的类型来迁移: 1、当事人的户口如果是在巴市乐丰乡的,可以以户口夫妻投靠的方式迁入当地; 2、如果经济条例允许的,可以在当地购房入户; 3、还可以通过有资质挂靠户口的用人单位实现就业,把户口迁入当地挂靠等。一,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一般情况下,夫妻要在同一户口本上,如果有特殊情况存在,也可以不在一户口本上。《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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