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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求,但是可以受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抚养权分配的诉求。 按照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不承认没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是夫妻关系。既然不是夫妻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如果你们俩不想在一起过了,自行分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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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到起诉。2、如果你们已符合结婚登记所要求的全部条件,而到法院起诉要求的话,人民法院会告知你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如果不补办的话,法院就会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8条规定:“要求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二、对于没有结婚证而的,根据法律规定要按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由于你们之间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因此你们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果需要离婚,需要双方补办结婚登记后才可办理,如双方或一方不同意补办结婚登记,这种同居关系不需要起诉或特别的法律程序,自行解除即可。但有关子女抚养或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有争议无法协商,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我和我老婆也是没领结婚证先生的孩子,因为她年龄也不够。其实你一开始可以找计划生育的人办准生证,当然要花钱的,也就是几百元,4、5百就可以了,他们拿了钱就不找你们的麻烦了,不过如果不想去找他们,可以直接去计划生育办走正规渠道,多交几十块钱的保险费什么的就可以办准生证了,不过这样就怕他们以后找你麻烦。有了准生证就可以开出生证明,方便孩子以后入户口。如果孩子已经出生而什么证也没办,那就等你以后到达法定结婚年龄了办完结婚证再给孩子入户口,这样的话就要拿钱了(私下出钱,现在国情就是这样,估计3千左右就什么都搞定了)如果按正规的罚款的话那就得七八千甚至一万了!现在如果你们当地的计生办去找你们,你要是怕麻烦可以先给他们几百元的“罚款”,或者直接让他们找不到你们,这样直接了当,以后有了结婚证,在当地派出所办了孩子户口就什么事都没了!不过这些也都要看你们那的实际情况!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我知道的会告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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